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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创办人:西朝鲜人「愿意用隐私交换便利」之我所感

网络转载 2018-03-27 Q友辣评 1,320

请大家记住,个人的隐私权,其实也是我们的私有财产!古话有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何时,你我的隐私权被某种团体或者个人即便是以正当的法律途径去强迫收集,都是违法的!而这个百度的创办人,早就犯了这一条法律,还恬不知耻认为我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利,然而如今的中国,贪官横行,连周永康,徐才厚这样身份的人都贪污的年代,我如何相信你们能够保护好我的个人隐私?你怎么保护?若我们的隐私泄露出去了。你该如何赔偿?有人会问,你没做啥见不得人的事情,你有啥好怕的?但是别忘记:一旦我们的隐私都被泄露出去了,诈骗团伙,更加精准的诈骗我们了,你们读懂我的意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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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自由时报